查干琪琪格

这是你靠自己的选择获得的爱

【Kendal Roy个人】VIVA LA VIDA

 

*

 

原作是美剧《继承之战》,写一写永远懦弱但永远不会被打倒的小王子,在第二季最后一集回程的路上在想些什么

 

*

 

有一年父亲带他去猎鹿。他的父亲在科罗拉多州有一块猎场,无数白尾鹿在其中呦呦相和,自以为天生地长。那一年他十二岁,一身短打,棒球帽的帽沿遮挡住秋日正午时分的太阳,在视线中烙下一圈光弧。父亲穿皮质的夹克,汗水从墨镜的边框下渗出,从侧面看去,小腹已然微微耸起。他的父亲是个非常优秀的猎手——或者说,只要他做的事情,无一不是完美的,那把温彻斯特M70像从他身体里生长出来的一样,父亲扣动扳机,枪声在旷野上连响,后坐力让他的身体轻轻摇晃一瞬,这一系列动态都自有血花四溅的艺术感。这种猎枪比其杀伤力更为人称道的是它的准星,锥形的弹镗使其实效几乎达到了弹无虚发的程度,又或者这种残忍的准确性加强了它的杀伤力,他尚且年幼,又自小愚蠢,常常想不明白二者的关系。

 

那一天,他记得很清楚,天气异常闷热而干燥。丛林无法为林下的草提供足够的荫蔽,他闻到土腥气,混合澎湃的干草气息,是辛辣的。那头母鹿的右腿上已经中了一弹,身形开始卡顿,跳跃的幅度也在逐渐变小——他在想象那头母鹿一开始冲他们奔来的时候,心里在想什么。看守猎场的老琼斯有时候会喂这些鹿,给它们削胡萝卜,或者把野鼠掩盖好的地洞替它们刨出来。他甚至会给母鹿搭窝棚,走上一上午去镇子里买奶粉冲给刚下生的幼鹿吃,里面还要混合新鲜的鱼油。他那恶心的小弟弟总是暧昧地调笑这种举动,老天,他说,这可怜的老鳏夫照顾母鹿就像照顾老婆一样,是不是?没准真是他的老婆,你知道,这方圆几英里连虫子都是公的多……

 

说不定,说不定那头母鹿跑过来的时候,在期待一块削好皮的胡萝卜,或者一只落在它沉甸甸肚皮上的、粗糙却温暖的手。也许它什么也没想,什么都不求,只是想用湿漉漉的鼻尖蹭蹭这两条腿的动物。他想着,为什么要逃跑呢?它狼狈的样子,看起来好像徒劳地努力着从一场噩梦中清醒过来。

 

别走神,笨瓜!他的父亲一声低喝,来了。

 

其实他看见了。那是一只幼鹿,正翘着短短的尾巴跑过来,动作非常矫健,像踩着弹簧。它太小了,皮毛上白色的斑点还没褪下去,鹿茸如同两株茶树菇,一左一右钉在耳朵上。它很聪明,在离母鹿很远的地方就发现了它的异状,脚步有瞬间的停顿,立刻冲着母鹿发足狂奔而来。

 

看啊,儿子。父亲在他身侧满意地笑了,刚刚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不一枪打死这东西,现在懂了吗?我们观察它那么久了,它衔了满嘴的浆果却不吃,肯定是给它的崽子留着,何不一举两得?运气好的话,今年冬天你会得到一件定制的鹿绒短袄。父亲拍拍他,罗曼没有,这倒霉蛋要怪就去怪他比纸都脆弱的肠子吧。

 

他应该高兴吗?他不知道。希芙是女孩,罗曼是弟弟,他不眼馋母亲被占满的怀抱,只在意父亲偶尔投掷过来的眼神。从小他寻求父亲的偏爱就像韩塞尔和格雷特寻求荆棘尽头的糖果屋,只记得甜、只记得好,从来没想过这又甜又好的给予背后是否隐藏着刀剑与火炉。是的,这一刹那他看清了刀光剑影的轮廓,子弹准确命中了母鹿鼓胀的腹部,鲜血裹满幼鹿毛茸茸的角,之前它们茶树菇般的模样尚有可爱的生机,这下子变成两颗肿瘤,那幼鹿溅满鲜血的脸扭曲了,像得了暴病一样簌簌发起抖来。

 

可怜的孩子。父亲在他身边笑着叹息。

 

那头幼鹿颤抖着低头,用鼻尖拱了拱母亲歪倒下去的臃肿身体。它小声地鸣叫,伸出舌头舔舐母亲破烂的肚皮,前肢跪坐在血泊当中,蹄趾张合不停。它的种种姿态好像都在否定自己的知觉,唯有翘起来炸开的尾巴背叛了它,雪白的毛在正午林间漏下来的缕缕光柱下抖动。这无疑是一场葬礼,而唯一的家属虽然在自我欺骗,但服丧的白花已经佩戴妥当了。

 

枪声震懵了他,他的耳膜如树叶般翕动再翕动,只看得清眼前惨景,但失去了所有引申的能力。他看着那幼鹿在它母亲的尸体上嗅闻良久之后缓缓起身,低头刨了刨脚下的土地。

 

也许有一瞬间他迷惑过,为什么父亲不给这鹿崽子补一枪呢?然而来不及了,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——那只幼鹿一跃而起,腾过横亘的树根、错落的巨石,劈头向他们奔来。它脖颈紧绷,斑点在阳光下燃烧,嘴唇向两边咧去,牙齿之间白沫四溅。它的角,或者说鹿茸上的血都没干,在空中拉出一条条鲜红的线,像招展的、示威的横幅,他在它圆睁的大眼之中看见自己僵硬的脸,那男孩好像死了,或者退化成木胎泥塑,躲也不躲,任凭这满载怨毒的导弹冲自己发动自杀式袭击,一动不动在地上生根。他只是看着,它的眼睛是镜子,而他从未如此认真的照见过自己——空白的瘦脸,空白的眼睛,空白的头脑,空白的心脏。

 

下一秒幼鹿的头像圣诞节五彩拉炮一样噗嗤一声炸裂开来,于是那个空白的男孩跟着不见了。他的视野里只有一片模糊的血肉,他在这模糊之中听见自己的牙齿上下打战的声音。正午还是正午,只是气温仿佛骤然降低了,他在灿烂的阳光之下被冰雪掩埋,不由自主低下头去。一只手,他渴望了很久的手,落在他肩头,太重了,他一边身子不得不冲那只手歪过去,如同栽入深渊。恐惧让他尖叫又让他喑哑,他在这场生理的拉扯当中动弹不得,只听得深渊在他耳边用父亲的声音笑谈,没想到你如此胆大,看那畜牲扑过来却动都不动。你不怕我的枪走火吗?

 

他低下头去,感觉到幼鹿的脑浆像雨水一样从他长长的睫毛上滴落。它尚存一只完整的眼睛,如同一只烟灰色的玻璃珠,安静地朝向被林荫遮蔽的、万里无云的天空。一滴又大又圆的泪珠,正从它残缺不全的眼眶中滑落下来。

 

于是他闭上眼睛,摇了摇头。他感觉到父亲摸了摸他的后脑勺,低声说,好小子。

 

那只幼鹿的皮毛被扒了下来,撕掉焦黑的弹孔,缝进他手制大衣的里面,温暖如一个永不放手的拥抱,一个关乎爱、近乎爱的承诺。他穿了很多个冬天,像捂着一个羞于见人的秘密,穿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含胸驼背,被希芙调侃个不停,说他像一只抱窝的母鸡。后来他长大了,大衣的尺码不再合身,他偷偷找人把那皮毛从大衣里拆了出来,改成了一个抱枕套,套了枕芯放在他最钟爱的一辆车里。如今它被他搂在怀里,那绒绒的毛摩挲着他的下巴,他想起他的儿子第一次坐这辆车的时候是怎样对这抱枕爱不释手,也如他现在一般把它搂在怀里。那时他的儿子尚未表现出自闭症的特质,他含混的话语如同天籁,能够轻易感召这粪坑般的家族里所有的人,连他父亲的脸上也会漾起微笑。斑比。他罹患自闭症的儿子流着口水嘟囔,把肉乎乎的脸贴在幼鹿的皮毛上,不停重复,斑比。

 

要从哪里说起呢?他习惯把一切都编成故事,讲给他的鹿听。他平易近人的朋友,他过早夭折的兄弟,只有这死掉的童话角色才不会把他追求的正义、变革和仁慈都当成令人嗤之以鼻的笑话。有多少个夜里他只有穿着这件尸衣才能睡着,梦里他的父亲向他连开数枪,打得他满脸是血,抹一抹眼睛却发现自己毫发未损,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他穿戴了护心的甲胄,子弹全部反弹,命中了开枪的人。他的父亲像一坨丑陋的肉虫般瘫软在地,脂肪四溢,被阳光点燃,那么丑陋。而他劫后余生,如同在窄路口胜利的俄狄浦斯一样威风,然而未等他细细感受胜利的喜悦,身上的甲胄却忽然发出了人声,可那是你的父亲,它说。

 

他记得,在梦里他说了一句话,那句话让他立刻从梦中惊醒,冷汗狂流。那句话被他下意识地回避乃至于遗忘,然而如今,在被父亲送往地狱的路上,那句话脱口而出,如同那只披挂鲜血的、杀身成仁的鹿,狠狠向前方跃去。

 

可我不是以撒,他说。我是那开枪的人。

 

什么——什么?格雷格,他的表弟,疑惑地望着他,满脸清澈见底的愚蠢。他是被他父亲派来监视他的,可怜的家伙,和汤姆不同,他小丑的笑脸下是密密麻麻的獠牙,老家伙最喜欢这样的宠物了,不是吗?他喜欢刺激,喜欢波动不停的股价和舆论场,喜欢注定背叛他的女人和孩子。原来是这样,他情真意切地快意,以至于笑出声来,原来是这样啊,亲爱的父亲,我被献祭,只是因为我不曾开枪。他笑个不停,下巴不停被鹿毛抚摸,拉链蹦过皮肤,如同许多年前那酝酿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落下。

 

格雷格还在问,这下他真正担忧了。什么,你在笑什么,肯?你还好吗?

 

车停了,威士达高耸入云的办公楼如同利刃,直插入美国、乃至世界经济勃勃跳动的心脏正中央。没什么,他笑着,用手指比出一个开枪的动作,瞄准格雷格硕大的脑袋,口中发出嘣的一声。彩炮已经拉响,他的朋友最后抚摸了一下他的下巴,他把它放回车座,拉开车门,沉下一口气,迈出去。

 

格雷格慢所有人一步,他透过车窗,看着他的背影。

 

旧王已死,新王万代。他无声地说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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